关于举办苏州市第六中学
第十七届艺术节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特色教育成果,丰富全体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决定举办第十七届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节的主题是“六中---放飞理想的艺术摇篮”。以我校70周年校庆为契机,围绕“六中---放飞理想的艺术摇篮”的主题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六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二、活动时间:第十四周(5月24日—28日)
三、参加对象:非毕业年级
四、具体活动安排:
音乐:
比赛说明:
1.歌曲内容要反映当代青少年学习、生活情趣,表现青少年理想、情操,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尽量体现多彩年华的青春气息和活泼、健康、向上、富有朝气的特征。初二每班推选不超过4首歌曲参赛,高一、高二每班推选不超过3首歌曲参赛,演唱形式不限,可以独唱、重唱或小组唱等,也可有伴舞,小组唱每组不超过6人。本次比赛将设优秀组织奖及其他各类单项奖项,建议各班提前进行优秀歌手和歌曲的推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排练。
2.歌唱比赛评分标准: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歌词吐字咬字清晰;在歌唱过程中不跑调,有乐感; 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理解歌曲旋律及歌词的内涵,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独到之处。伴奏带要求没有原唱,如有原唱将被扣分。
3.艺术班专场音乐会以独唱、独奏形式为主,要求节目质量高,能反映高一、高二音乐班学生较高的专业演唱和演奏水平,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美术:
美术比赛具体要求:
手工制作:包括泥塑、器物彩绘、布艺、纸工等。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6吋-10吋之间,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绘画作品:色彩、速写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五、奖项设置
各类比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苏州市第六中学艺教处
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