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苏州六中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率先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三区三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工作方针、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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