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苏州六中
我校记者对平江交警大队的朱警官进行了采访
近期,苏州市公安局开展了对全市电动车的上牌工作。为了对我校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也配合好我校师生电动车的上牌工作,我校请来了平江交警大队的朱警官就相关内容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国旗下讲话。随后,我校记者对朱警官进行了采访,以下是采访内容。
问:近期苏州市正在进行电动车上牌工作,那其中必将涉及到如学生“电摩成风”这一问题,您是如何看待的呢?
答:国家对电动车是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低于40kg,时速不高于20km/h。电摩的速度是绝对超出这个标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也就无法上牌的,所以电摩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如若发现,一律将被查处。在校学生更应遵守交通法规。
问:您刚才所提到,路上有很多骑车带人的现象,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什么,查到又会如何处理呢?
答:国家明文规定,电动车只可携带12周岁以下的儿童,如有违反我们将根据《江苏省道路安全综合条例》第五十八条的第三项内容,第一次处于20元的罚款,如果是无证车辆我们还会进行暂扣等措施。
问:我们学生上下学都处于高峰时期,您认为我们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主要是车速的问题。很多市民在购买电动车后为了快捷将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限度器摘掉,这样速度提升了,危险也提升了。其次关于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违章现象不绝,这是很危险的行为,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问:可否结合您在平日工作时的一些实例谈一下您的想法?
答:去年在高新区那里发生了一桩事故,一个学生骑着电摩在通过路口时因车速过快,撞倒了一位老人,造成老人当场身亡。这是对其他人造成的伤害,同时对驾驶者本身也是一种伤害,所以要尽量做到安全第一,珍爱生命。
记者: 倪昳婷 吴妤
201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