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1苏州六中
苏州市第六中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工作。
7、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1、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2、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13、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充分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苏州市第六中学
心理咨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