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3苏州六中
苏州市第六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的推荐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 评选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对象
获得过校级教坛新秀、教坛能手、教坛带头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在5年以上(2011年8月底前从事教育工作),担任过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含团队)干部、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已获得过苏州市教坛新秀的教师一般不再参评。
(二)、条件
(1)爱岗敬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教学“七认真”,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方面成绩优秀。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地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
(4)志存高远。乐于奉献,廉洁从教,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从事有偿家教。
(5)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仪素养好,示范作用强,受到学生及家长的热爱和尊重。
凡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推荐名额
推荐苏州市教坛新秀1名。
三、评选推荐工作程序
1、成立学校评选推荐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剑澜
成员:沈海泯、吴 军、陶文东、朱 勤、张胥奎、戴 勇
杨 榕、王勇霞、戴 萍、许怀丰
2、评选推荐程序
(1)宣传动员、教师申报阶段:(5月23日-5月25日)
制定《苏州市第六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并在校园内网中公布,进行宣传动员。
采用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到学校政教处进行申报,并填写个人申报表。
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2)考核公示阶段:(5月26日—6月2日)
召开考核小组会议,依据评选条件,注重实绩,进行考核,确定初步推荐名单。(5月26日);
召开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名单。(5月26日);
公示时间(5月27日—6月2日)。
(3)上报阶段:
学校完成有关材料,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第六中学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