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3苏州六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学校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各部门配备计算机管理员(名单略),现将计算机安全组织及用户的职责公布如下: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指导、管理学校计算机安全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及计算机互联网安全的有关法规,拟定校内有关计算机安全的规章制度,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调在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各部门计算机管理员的职责
1、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2、定期(每月)检查本部门的计算机网络运行情况,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害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
3、负责本部门接入校园网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工作。
4、受网络中心的委托,负责管理本部门校园网用户的日常管理。
5、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断学习计算机有关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把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好。
(三)网络中心在计算机和校园网安全管理上的职责
1、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校计算机安全和校园网系统安全的管理。
2、指导各部门计算机管理员进行计算机安全和接入校园网计算机的管理。
3、落实校园网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校园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4、负责保存经互联网关与外部连接的网络传输记录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5、校园网IP地址的分配权属校园网网络中心。网络中心只对符合校园网连网条件的部门分配IP地址。终止连网的部门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退还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