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公告

苏州六中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现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调查对象包括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幼儿园只涉及到社会人士、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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