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6月25日,学校将最后确定的参加面试评价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初中等)在学校网站和醒目位置公示。考生于6月25日(14:00至18:00)到六中正门招生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请带好个人2寸证件照片。
2.面试评价
面试评价将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养、兴趣特长等。由我校聘请专家组成命题委员会开展命题工作。
面试时间:6月26日(周三)
自主招生学校的面试评价是高中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在命题、面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等相关规定。命题与面试环节充分发挥学科专家和骨干教师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
3.审核录取
(1)确定综合成绩
面试评价结束后,学校在6月27日将所有参加面试评价考生的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报苏州市教育考试院。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7月1日将根据中考成绩和面试评价成绩计算出的考生综合成绩反馈给学校。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各统招区域按照不大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或者已被此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反馈综合成绩。
(2)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采用综合成绩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模式。7月2日,自主招生的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考生可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后续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后续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行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如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